# 城市权利

> 城市权（英語：right to the city）是昂希·列斐伏爾在1968年出版的《城市权》（Le Droit à la ville）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和口号，并且最近被社会运动、思想家和一些进步的地方政府重新使用，以号召采取行动，使城市恢复为共同创造空间——免于近两世纪来商品化和资本主义对社交的冲击以及全球范围的空间不平等的生活场所。

- ID: m05044
- 分类: culture
- 领域: 社会学

## 定义

城市不仅仅是资本增值的空间，更是居民生活的空间。居民不仅有权使用城市资源，更有权参与城市的塑造和改造。反对将城市完全变成消费和景观的场所。脚手架作用： 空间正义的呼喊。在城市更新或社区改造中，这是对抗士绅化和资本排斥的理论武器。它强调“人”对空间的主体性，而非“钱”对空间的支配权。

## 机制

列斐伏尔提出：城市既是资本增值空间也是生活空间；居民有权享用并参与塑造城市，对抗资本将其变为消费景观。核心是"空间主体性"——人而非钱支配空间。

## 练习

1) 城市更新时纳入居民参与；2) 识别士绅化带来的排斥；3) 以人为主体评估改造；4) 用理论制衡纯资本逻辑。

## 脚手架用法

空间正义的呼喊。在城市更新或社区改造中，这是对抗士绅化和资本排斥的理论武器。它强调“人”对空间的主体性，而非“钱”对空间的支配权。

[阅读网页](https://thinkingmodels.site/entries/detail/m05044)
